第四章 半忍不忍


这截仿佛黄金铸造出来的指骨,让王换的心跳快的要从嗓子眼蹦脱出来。这种骨头,他不是第一次见,拿在手中掂一掂,便知道是真的。花媚姐这个人怎么样,谁也说不准,谁也摸不透,但十三堂里做买卖最讲诚信的,就是花媚姐。

“阿姐,若是还有这样的货,记得让粉苏知会我一声。”王换将装了指骨的木匣子放好,又把杯里一点残茶喝掉,站起身说道:“要钱买,还是要货换,你只需开价就好。”

“这种货,不好找了。”花媚姐看着王换要走,便在他杯里又添了茶,眯起眼,眼睛里丝丝缕缕的光,像是要贴到王换脸上:“那些骨头,散落的太久了,即便还有,不知道会在谁手里。阿弟,这一次,我凑巧得到一根手指,万一是黄三响他们得到了,你该怎么去跟他谈?”

“阿姐,我知道,这次是要好好谢你。”王换低头看看刚刚倒上的茶,拿起来一口喝了,转身就走:“阿姐你最喜欢吃蟹,现在还不是吃蟹的时候,昨天我就叫人准备了十斤秃黄油,等等给你送来。”

说着话,王换推开了板屋的门。粉苏百无聊赖,正在用桂花油小心的抹自己的头发,看到王换出来,粉苏马上把刚才那一块银元塞回王换的口袋。

“我会缺这一块大洋么?”粉苏鼓着腮帮子,面皮上的粉扑簌簌的朝下掉,斜了王换一眼:“你若有心,亲自来请我吃。”

王换没作答,迈步走开时,对面鸡笼的板屋外,已有人在揽客了。

王换回去时,故意绕开了食坊,小茶碗那里的凉茶,实在是喝不下去了。他慢慢的走,慢慢的看,有人拿着一件唐三彩,唾沫星子乱喷,在晃点买主。买主一看就是那种“走边路”的憨头,行市的水有多深都不知道,便跑到西头鬼市来做梦捡便宜。

看着买主要掏钱,王换很想过去跟他说一句,这件唐三彩确实是真货,因为存世的真货太多,犯不上造假。这东西在唐代时,是拿来给死人陪葬的,现在买回去供到家里的正堂,着实有些煞风景。

最终,王换还是忍住了,这样的憨头,能救他一次,却救不了第二次第三次,有些事情,自己若不吃亏,是永远不能长记性的。

回到自己的板屋,黑魁又吃了半桶羊杂,正在屋角打盹。王换将甩进屋里招牌幌子捡出来重新挂好,等他挂了幌子转过身时,便看到两个脸色发青的中年男人,正压着头,恶狠狠的盯着自己。

“你在这里摆算卦摊子,不交奉例,能摆得下去?”一个中年男人朝前走了一步,身子摇摇晃晃的,险些被绊了一跤,等他站稳,发青的脸庞隐隐憋红了,将嗓门压的很低,拿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:“两块大洋的奉例!交了奉例,我们十三堂护着你的盘,就不怕别人欺负了!”

王换看看面前两个瘦的和柴火般的大烟鬼,心里暗笑。西头鬼市的奉例,都是十三堂的龙头在收,谁私下对鬼市的摊贩敲诈勒索,十三堂就会出头,这是一百多年的规矩了。

但王换也知道,那些抽大烟的人,烟瘾上来又没钱买烟土,便什么都不顾了,明知道会犯忌,却还要冒险试一试。

“你这个人,要钱不要命么!”另个烟鬼显然等不及了,抢到王换跟前,呲着一口仿佛被炭火熏过的焦黑的牙齿,低声呵斥道:“看你年轻,老子替你到龙头那里说句好话,只收你一块半的奉例,你莫再啰嗦,把奉例交了!”

屋角的黑魁被吵醒了,抖着一身肥膘要站起来,王换暗中摆摆手,示意黑魁不要乱动。黑魁脾气不太好,动动手指,就可能把两个大烟鬼的骨头给拆了。

“我的奉例,已经交过了,做生意图个安稳,你们走吧……”王换想将两个大烟鬼给打发掉,但话只说了一半儿,他陡然轻轻抽了抽鼻子,觉得不对。

他一下子就在两个烟鬼身上嗅到了一股气味,死人的气味。

西头鬼市名叫鬼市,但混迹鬼市的,却都是活人,王换嗅到两个烟鬼身上的死人气味时,心里便有一种预感,他预感,这两个烟鬼,多半活不长了。

“你们两个,是十三堂的?来收奉例?”

王换心里正在琢磨,自己的预感到底因何而来,一阵阴测测的声音,打断了他的思绪。

五个人慢悠悠的朝这边走过来,走在最前头的,是一个腊排骨似的男人。鬼市就在眉尖河畔,夜稍一深,风裹着河水的凉气侵袭,还是需要加一件外衣的。但那个腊排骨裸着上身,头上还顶着一块浸了水的布巾。

腊排骨的脸,和烟鬼的脸一样,乌中带青,不仅脸色难看,模样也丑的要命,那两个收奉例的大烟鬼跟腊排骨一比,顿时英俊了许多。

王换看见腊排骨时,头皮就微微麻了一下。

“你们两个也是十三堂的,那老子该是哪里的?”腊排骨走到板屋前,顺手将头顶的布巾取下来,他是个光头,长了一头的癞痢,估摸是痒的厉害,腊排骨伸手在头上使劲的挠,这么一挠,癞痢全挠破了,痒虽止住,却疼的要命,腊排骨呲牙咧嘴,像是搂着女人挨板子。

两个大烟鬼看到腊排骨,眼珠子差点从眼眶掉下来,扭头要跑,腊排骨身后的四个汉子上前便把他们都按住了。

“吃烟土把脑壳都吃坏了。”腊排骨头上的癞痢开始流血,一道一道的血迹从头上慢慢滑过额头,流到脸上,他浑然不觉,信手在脸上一擦,一张乌青的鬼脸顿时抹的和关二爷一样。

“这事,不用你管。”王换看了腊排骨一眼,从小桌上拿起薛十三留下的一支烟,点燃了慢慢的抽:“是我摊子的事。”

“不对不对。”腊排骨摇摇头,把那块布巾重新扣到光脑壳上:“西头鬼市的事,都是十三堂的事。”

屋角的黑魁醒了,已经走到了王换身后。寻常事情,黑魁可以不理,但血鬼来了,黑魁的屁股便如长了钉子,安坐不住。

没人知道血鬼的真名叫什么,有人说血鬼是温州人,也有人说,血鬼是苦田人。传闻,血鬼小时候下河摸鱼,脑壳被河里的河童舔了,便长了一头癞痢,什么药都医不好。

血鬼是哪里人,谁也说不清楚,但西头鬼市的人都知道,血鬼不像人,更像鬼。他要吃生肉,喝掺了鸡血的酒,睡觉的时候睡在棺材里。

西头鬼市的人,都要向十三堂的龙头交奉例,交过奉例,摊子出了事,十三堂会叫人摆平。十三堂除了薛十三之外,剩下的十二家每家一个月,负责西头鬼市的秩序。作为回报,每年年底,十三堂龙头会从一年所收奉例中拿一部分,分给十二家。这个月,恰好就是血鬼当值。

王换突然就想起了花媚姐不久之前刚和自己说过的话,他感觉,血鬼望着自己的眼神里,有一种饿狼看到猎物的光。

血鬼不理王换,转头看看那两个大烟鬼。两个大烟鬼开始哆嗦,其中一个明显还打了个尿战,鞋面已经湿了。

“剁了他们的手,丢到河里去。”血鬼估计头上的癞痢又开始痒,痒的心慌,他咬着牙说道:“要是能活,算他们走运,不能活,就沉河喂鱼吧。”

“我说,这是我摊子上的事,不用你来管。”王换把嘴上的烟拿下来,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血鬼,首先,他的确不想看着两个大烟鬼丢命,其次,这也是与血鬼的暗中交锋,自己若服软了,十三堂的人,以后便会渐渐的踩到自己头顶去。

“剁了他们的手,这是十三堂的规矩,人不管走到哪里,都是要守规矩的。”血鬼伸出舌头,舔了舔粘在嘴角的一点血迹:“谁不守规矩,只能剁谁的手。”

血鬼的四个手下,拖了大烟鬼就朝不远处的河边走去,其中一个手下从腰带上抽了一把四寸斧,这是肉摊上用来劈剁猪骨的斧子,刃口有四寸宽,沉重且锋利。

黑魁慢慢的抬起一只脚掌,但他的脚掌刚抬起,就被王换踩了下来。

许多帐,王换算得清楚,现在跟血鬼翻脸,还不是时候,他想做的事,必须在西头鬼市做,暂时不能得罪十三堂。

河边传来了几声惨叫,王换望去时,似乎还看到一片喷薄的血光。不久,血鬼的四个手下回来了,拿着四寸斧的人走到王换身前,故意举起斧子。斧子的刃口还在滴血,那人一甩手,几滴血便要溅到王换身上。

拿斧子的人突然觉得眼前花了一下,紧跟着,他又觉得自己的衣领被人揪住,刚刚看清揪住自己的人是王换,王换的一只巴掌,便结结实实的抽到了他脸上。

这一巴掌清脆的如同炸响了一个炮仗,拿斧子的人被抽晕了,原地转了几个圈,噗的一声,吐出两枚带着血丝的牙齿。

王换收回手,轻轻掸了掸袖口粘上的一点灰尘。还是那句话,他不能跟十三堂把脸皮撕破,但也不能任人挑衅,否则,西头鬼市这碗饭,便很难吃了。

“好,好的不得了,十三堂的人在西头鬼市让人打了,这事,一百年怕也遇不到一次。”血鬼一把揪下头顶的布巾,呲牙咧嘴的说道:“叫人!平了他的盘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