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7节

  还记得,一个多星期以前,海哥跟我说过的一句话吗?

那是有人要他转交给我的一句话。

话里最重要的思想就是,鬼神无情!

几天前,从李仁厚家中出来,前往陈教授住处的途中,我曾经就这一句内隐含的玄机请教了二位资深道长,然后我得到了答案。

人身有三魂,天魂主理智,法则,约束力,正义和良知。人正因有了天魂的制约,才不会做出一些滔天的大错。正因为有了天魂,所以我们才会发现,其实无论多么坏的人,他都有善良的一面。

比如,一个杀人狂,他在父母面前可能是一个甘愿付出一切的孝子。一个抢劫犯,又极可能是孩子眼中的好爸爸。

但倘若一个人身上,再找不出一丝一毫的人性闪光点时,即没有天魂力量体现的那一刻时,那便是此人灭亡之时。

但鬼,没有天魂!

鬼身有的是生魂庞大的怨气和一股子至阴至执的地魂。

地魂给了鬼一些类似神通般的力量。怨气给了鬼强大的行动力。

但是它们缺少法则。

冷梅之所以能够在工地的地底废墟内产生出,散尽魂灵,不再拖累我们的伟大思想。其根本就在那件玉镯上。

玉镯内部,通过符,或其它什么方式,模拟了一道类似天魂的法则。

冷梅借助法则约束,让她具备了基本的道德和约束力!

除了养魂的器物内蕴含这种类似天魂的约束力量外,像道家的真言玉章符同样有这类功能。

而排除两者之外,还有一种,那就是签订灵魂契约。即,共享天魂,以得鬼助!

这,就是大名鼎鼎的养鬼术。

比如,我们知道的古曼童!那就是让我们人与小鬼之间,签订一个灵魂契约,然后让小鬼与我们共享天魂而生存。

但为啥要这样呢?因为,缺失天魂力量,鬼本身亦活不长的。

祝老道原话,除非那鬼,遁破虚空,前往他界。否则身处我们地球这个物理世界,离了天魂后,他们先是发疯,发狂,暴虐而为,接着不久就会自行散掉。

中华大地,民间多流行养鬼,比如拜偶像,拜神物,拜这个,拜那个,供奉香火,这都是标准的养鬼行为。

而你一旦对鬼行大礼,行信仰,行祭拜。你与此物之间,就建立了一条看不见但却存在的,天魂共享契约!(此契约,对动物灵同样有效。)

而一旦有的人,借鬼取财,干了见不得人的卑鄙事,天魂力量式微,鬼就会性情暴躁,继尔,祸害它的宿主!

放眼当今,许多寺庙,道观内,供养也大多是鬼!只不过,有的好寺庙由大德高僧主持,因此许多的鬼,也可以在那里修持出正果。

反之,我不多说了,诸位细心看就行。

除外,再多说一句,民间有许多自称神通,能看清因果未来过往之事的人。他们身上,大多都有鬼依附。只不过,他们不知,以为修行所得。其实是无意间与鬼灵签订了契约。但由于本身天魂极旺,能够克制鬼力,所以,只要秉承正念,一路修行下来,亦是大功德一件!

但,那不是仙!不是神!

而是鬼!

甭嫌我啰嗦,这很重要。以后,无论行走哪个寺庙,道观,大佛之前。若有心,献香一柱,飘然离去即可,不必跪,不必拜,更不要求!

因你一旦求了!鬼不应则罢,一应之下,这条契约,就会在无形中建立!

请神容易送神难呐!

诸位三思!

如果有人问,这可能会背离信仰。那我说的是,信仰,最主要的前提是不要拜偶像!你信的是理念,是思想,而非一个偶像!

理智和冷静是个好东西,当鬼神无情四字在我心底浮现刹那,我明白,我只能忽悠女鬼一时,我救不了她一世。

想要救她,需先斩断她与左原之间的维系关系。再进一步,以道家术法感化,超渡,往生,可关键,这事儿,人家乐意吗?

她当然不愿意!

女鬼同学只稍愣一秒,转瞬,这货显化的影子又重归血肉模糊的无脸模样儿了。

吓人,是挺吓人。但这是幻觉,非真实物质之形态。

这个时候,继续忽悠吗?当然不是了,就在刚刚,利用对方惊愕的短暂机会,我已瞟清了附近的形势。

这儿是一个棺材窝儿,后边有两个大棺材嗝成了一个死角。是以,把女鬼同学引到角落下手,位置什么的,就比较理想一些,不容易受到偷袭。

盘算好了计划,我不理面前这货呲牙裂嘴,身体一旋,就奔棺材窝去了。

可就在这节骨眼,女鬼同学突然猛地发狠。

“啊……”

操纵卢媛媛的身体跟一武林高手似的,嗖,蹦离地面瞳有一米多高,然后四肢弯曲,看架势就想给我搂怀里,来个倾城一吻,死嘎嘎。

攻击方式改变了,一下子就从‘恐吓’技能,转换成单纯的物理攻击。

我闪,同时,抬起大牙,在手里拿捏好劲道。

这个很关键,大牙虽然是一种邪恶的法器,同样咱也不能忽视它拉轰的物理攻击。一旦输出伤害加大,那媛媛同学,可就要直接变鬼喽。

嗖!

大牙递上。

对准媛媛眉心轻轻一点。